我新租了一間房間,7月搬進去住,沒想到真是噩夢!
旁邊的房客都回去南部,所以整層樓只剩下我一個~
第一天,淡水遇颱風,外面下著雨,洗澡時發現沒熱水,只好洗冷水......原來是瓦斯沒了......
才剛來沒多久,就遇到小強! 使我回想到......我就曾經遇到一個男生,簡直是比女生還不如!怕嘎抓怕得半死!(抱歉,我犯了性別歧視的刻板印象,但是他真的很誇張,旁邊的女生都拿起掃把打蟑螂,他一看到有標的物靠近自己時,就嚇得跳上椅子......叫女生來救他......傻眼@口@) 當然,我非常勇敢的結果了它們!差不多就是看到小強,趕緊拿了一罐洗碗精,大戰之後,那罐洗碗精剩下不到半瓶,還一直被我加水......而戰果就是: 有兩隻蟑螂沒了生命跡象>0< 而那兩隻的屍體被我擺了很久都沒被我處理,因為,看他們躺在那裡,很爽!!
之後,差不多月中時,就收到了一分電費繳費單! 挖哩勒~ 都還沒住滿2周就要我先繳錢! 搶劫啊!這是什麼道理?? 乖乖繳錢之後,竟然得知,那層樓已經搬走3個人了......那我已經先繳的錢要跟誰要啊? 欲哭無淚......1357元!!! 要一個都沒用到五六月電的我自行吸收3人份的嗎?天理何在? 還我一個公道來!!! 去找房東的結果當然是: 勝哩雖~ 我不依啦~......
到了下個月的月中,收到了一份水費的繳費單......我該繳嗎? .......我寧願被斷水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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